小農與 plasma:油棕的夥伴關係
plasma 計畫的由來、20% 社區種植園規定對種植園的要求、plasma 如何運作,以及買下種植園時隨之而來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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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有很大一部分油棕由小農種植,加里曼丹的大多數種植園都有小農作為鄰居、供應商或夥伴。許多小農透過 plasma 與公司綁在一起;plasma 是一種計畫,公司為當地家戶開發或扶持地塊,並收購他們的果實。
對投資人來說,plasma 是隨種植園而來的法律義務。它也是種植園周邊最常見的衝突起因之一,所以一開始就該把它放進估值中。
plasma 的由來
這個模式始於由世界銀行支持的核心種植園與小農計畫(Perkebunan Inti Rakyat, PIR)。第一份貸款協議於 1977 年簽署,對象是橡膠,油棕專案則在 1980 年代初期接續展開。核心公司(inti)通常是國營種植公司,興建榨油廠和自己的種植園,並為移民和當地家戶開發地塊,也就是 plasma;這些家戶以果實的收入償還成本。後來的版本把 plasma 與跨島移民計畫(PIR-Trans),以及透過初級合作社撥付的信貸(KKPA)結合在一起。
此後條件雖有改變,理念卻沒有。公司帶來土地開發、技術和榨油廠。家戶最終持有地塊,並把果實賣給公司。
依農業部 2024 年的統計,小農耕作的面積約占印尼油棕面積的 37%;依統計局的統計則約為 42%。其中許多是完全與公司沒有關聯的獨立種植者。
今日的 20% 規定
《種植園法》(2014 年第 39 號法律)要求種植公司協助建立社區種植園,《創造就業法》修訂了這項義務,現在由 2021 年第 26 號政府規章規定。公司獲許可的栽培土地,若全部或部分來自既有耕作權(Hak Guna Usaha, HGU)之外的非森林土地,或來自從森林區域釋出的土地,就必須協助建立面積相當於該土地 20% 的社區種植園。公司有 3 年的時間,自 HGU 授予起算。
2021 年第 18 號農業部長規章規定了做法。協助的形式可以是信貸、利潤分享、補助,或生產活動中的其他夥伴關係。各步驟都從 HGU 授予起算期限:90 個工作天內與社區舉行公開會議,隨後 1 年內由縣長或市長就受益人和土地做出決定。受益人必須加入農民機構,例如農民小組或合作社。移交之前,評估小組會抽查至少 25% 的面積,公司若沒有修復失敗的地塊,就視為未履行義務。
較早期的種植園更難判讀。該規章把原本已在營運、卻尚未履行義務的公司,導回 2013 年的許可準則,所以種植園要承擔什麼,部分取決於它何時取得許可。種植園許可與 HGU 一文說明各項執照本身。
plasma 如何籌資與運作
plasma 通常以銀行貸款給合作社或其成員的方式籌資,公司是開發地塊並為貸款提供擔保的夥伴。在許多計畫中,公司也負責經營 plasma 地塊。它負責種植與維護、採收果實並榨油,扣除貸款分期還款和成本,再把剩餘款項透過合作社付給成員。成員往往每月領到一筆款項,自己並不下田耕作。
在利潤分享的形式下,公司出資開發地塊,並與成員分享收入或利潤,成本回收之後,這項安排即告結束。補助則完全不必償還。
果實價格依循國家訂定的公式。2024 年第 13 號農業部長規章要求榨油廠按省政府訂定的價格,向其夥伴小農收購果實,並透過農民機構付款。plasma 夥伴關係必須至少持續一個種植週期,與獨立小農的夥伴關係則至少持續 2 年。
衝突從何而來
plasma 糾紛通常源自承諾與實際交付之間的落差:
- 取得土地時承諾要給 plasma,卻從未開發,或開發的面積比約定的小。
- 成員不知道自己地塊的面積或位置,或成員名單與村落的實際情況不符。
- 貸款的償還時間遠比成員預期的長,導致給付款項多年來一直偏低。
- 成員無從查核的扣款,以及果實的計價低於省定價格。
- 社區為 plasma 提供的土地,最後卻落入公司自己的種植園範圍內。
- 合作社理事會由少數人把持,只為自己的利益而運作。
這些糾紛會以封鎖道路、向縣政府申訴和土地主張的形式浮現,牽涉習慣法土地權利時,持續得更久。習慣法土地與社區一文說明這一面向。
買下種植園時隨之而來的事項
如果您買的是種植公司的股份,它的 plasma 義務就隨之而來,不論是否已履行。如果您買的是種植園的土地和執照,請假設這項義務跟著土地走,並以同樣的方式查核。HGU 只有在授予條件已履行時,才會被展延或更新,所以未履行的 plasma 條件,在更新時以及在實地,都可能讓您付出代價。
簽約之前:
- 取得 plasma 協議、合作社的成員名單和 plasma 地塊圖,並與 HGU 授予決定書及執照的要求互相比對。
- 查明是誰貸款給 plasma、還欠多少,以及公司擔保了什麼。
- 閱讀合作社的帳目,以及最近幾年每位成員領到的款項。
- 詢問縣種植園主管機關,是否把這項義務記錄為已履行。
- 與成員和村長談一談,不要只找合作社理事會。
- 查核小農供應商是否持有栽培登記證明(STDB),並能取得 ISPO 認證;ISPO 認證將在 2029 年對小農成為強制規定(見 ISPO 與 RSPO)。
收購查核清單的其餘部分,請見收購現有種植園。
本文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法規會變動,採取行動前請向公證人或律師確認現行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