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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植園許可與 HGU:種植園的法律路徑

油棕種植園在印尼需要哪些執照和土地權利、它們通常的取得順序,以及隨之而來的義務。

閱讀時間約 5 分鐘

印尼的油棕種植園在開始種植之前需要兩樣東西:土地權利,以及經營種植的執照。自 2016 年憲法法院的一項判決以來,兩者必須同時具備。土地權利還在申請期間,光有執照並不夠;只有土地權利而沒有執照,也不夠。

在這兩樣之外,還有空間利用核准、環境核准、土地需要時的森林區域釋出,以及協助鄰近社區建立自己種植園的義務。每個步驟都會留下一份文件,買家或貸款機構會想看到所有文件。

種植園背後的法律

主要的法律是《種植園法》(2014 年第 39 號法律),並經《創造就業法》修訂,後者現為 2023 年第 6 號法律。大部分種植園的細節,由關於農業領域的 2021 年第 26 號政府規章規定,土地權利則由 2021 年第 18 號政府規章規範。執照透過政府的線上許可系統(Online Single Submission, OSS)辦理,適用 2025 年第 28 號政府規章中以風險為基礎的許可規定,該規章於 2025 年 6 月 5 日取代了 2021 年第 5 號政府規章。

《種植園法》第 42 條原本讓公司只要持有土地權利「及/或」種植園營業執照,就可以經營種植。憲法法院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宣告的第 138/PUU-XIII/2015 號判決中裁定,這個用語必須解釋為土地權利與執照兩者都要具備。所以,僅憑執照、在土地權利核發之前就種植的地塊,不論執照圖上顯示什麼,都違反了這項規定。

各項許可,大致依序

順序因土地和縣而異,但新的種植園通常會經過以下幾個步驟:

  • 空間利用核准(Kesesuaian Kegiatan Pemanfaatan Ruang, KKPR),確認空間規劃允許在該土地上設立種植園。依《創造就業法》與 2021 年第 21 號政府規章,它取代了舊的區位許可,也是取得土地的依據。
  • 凡位於指定森林區域內的部分,須辦理森林區域釋出(pelepasan kawasan hutan)。新設種植園只能釋出可轉換生產林,並由林業部決定。
  • 環境核准(persetujuan lingkungan),大型種植園須以環境影響評估(Analisis Mengenai Dampak Lingkungan, AMDAL)為基礎。沒有它,營業執照就不會核發。
  • 栽培用的種植園營業執照(Perizinan Berusaha),透過 OSS 核發。榨油廠需要加工用的執照,或者公司持有同時涵蓋兩者的整合式執照。
  • 耕作權(Hak Guna Usaha, HGU),在土地取得並完成測量後,由土地部決定授予,再到土地局登記。

土地取得夾在第一步和最後一步之間。公司必須與持有或使用該土地的人談妥並完成補償,這些人往往是持有土地信函或主張習慣法權利的村民,而這些補償的紀錄會成為種植園權屬歷史的一部分。森林區域狀態一文說明釋出,以及釋出被略過的情形。

HGU 本身

依 2021 年第 18 號政府規章,HGU 可由印尼公民,或依印尼法律設立並設址於印尼的公司持有,其中包括外資公司(PT PMA)。HGU 設定在國有土地,或管理權(Hak Pengelolaan, HPL)土地上。與其他土地權利的比較,請見印尼的土地權利。

HGU 期限最長 35 年,可展延最多 25 年,之後可再更新最多 35 年。種植園進入生產階段後即可提出展延申請,且必須在期限屆滿前提出。更新申請則可在到期後 2 年內提出。無論哪一種,土地部都會查核:土地是否仍依其目的耕作、授予時的條件是否已履行、持有人是否仍符合資格、土地是否仍符合空間規劃,以及土地是否不為公共用途所需。

HGU 可以設定抵押權(Hak Tanggungan),也可以轉讓。持有人不得讓土地閒置,也不得以焚燒方式清理土地,違反這些規定時,部長可以在期限屆滿前取消 HGU。持有人若不再符合持有 HGU 的條件,有 1 年的時間可以轉讓,否則該權利即告失效。

面積上限與 20% 義務

經 2023 年第 52 號政府規章修訂的 2021 年第 26 號政府規章,規定單一種植公司在全國範圍內的油棕面積上限為 10 萬公頃。國營企業及其子公司,在中央政府指派任務時可以豁免。條文是以單一公司為單位計算,所以在增加土地之前,請向律師詢問這項規定如何適用於關係企業集團。

第二項限制是對種植園周邊居民的義務。依同一規章第 12 條,公司獲許可的土地若全部或部分來自 HGU 以外的其他用途土地(areal penggunaan lain, APL),或來自已釋出的森林,就必須協助在該土地的 20% 上建立社區種植園。公司必須在 HGU 授予後 3 年內完成。2021 年第 18 號農業部長規章允許的形式有:信貸、利潤分享、其他約定的資金(例如補助),以及生產活動中的其他夥伴關係。

在《創造就業法》之前,《種植園法》把這 20% 套用在整座種植園上;在舊規定下從未履行這項義務的種植園,仍須依舊規定履行。這些計畫在實務上如何運作、又在哪裡出問題,請見小農與 plasma。

從哪裡開始

  • 索取這條鏈上的每一份文件:KKPR、環境核准及其 AMDAL、任何森林區域釋出決定、種植園營業執照,以及 HGU 授予決定書及其證書。
  • 把 HGU 圖、執照範圍、森林區域地圖和已種植的地塊疊在一起,並列出每一個落在 HGU 之外的地塊。
  • 記下 HGU 的期限何時屆滿,以及目前是否符合展延或更新的條件。
  • 詢問 20% 的義務是如何履行的,並閱讀協議、受益人決定和移交紀錄。
  • 把公司所有種植園的油棕面積加總,與 10 萬公頃的上限相比。

如果您要收購一座已在運作的種植園,更完整的查核請見收購現有種植園。

本文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法規會變動,採取行動前請向公證人或律師確認現行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