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市場義務:25% 與價格上限
印尼煤炭 DMO 的運作方式:25% 的最低內銷比例、供電廠用煤每公噸 70 美元的價格上限、罰則,以及比例與上限對礦場平均價格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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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的每一家煤炭生產商,都必須把部分產出賣在國內。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部長每年訂定最低比例,多年來一直是各生產商計畫產量的 25%。供應公共電網的電廠所購買的煤炭,每公噸價格上限為 70 美元。
這就是國內市場義務(DMO)。對投資人來說,這代表礦場有一部分銷售須依政府的條件賣給國內買家,其中大部分按限價成交,不論出口市場出價多少。
這項義務如何運作
礦業法允許政府把國內需求排在出口之前,能源與礦產資源部再把這項原則轉成每年的義務。每一家生產商,不論持有的是採礦營業執照(IUP)、特別採礦營業執照(IUPK),還是仍存續的煤炭工作合約(PKP2B),都必須把其工作計畫與預算(Rencana Kerja dan Anggaran Biaya, RKAB)核准產量中,至少規定比例的部分賣給印尼國內的買家。
最大的買家是國營電力公司 PLN,以及向 PLN 售電的獨立發電業者。水泥廠、肥料製造商、冶煉廠與其他產業則買下其餘部分。該部不會把 PLN 的供煤交給市場決定,而是把數量指派給指定的生產商。2026 年,該部指派了 2.12 億公噸給已取得 RKAB 核准的公司,以滿足 PLN 1.54 億公噸的需求。據礦產與煤炭總司長表示,到 2026 年 5 月,已簽訂 1.44 億公噸的合約。
實務上,內銷量可能高於最低比例。據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部長表示,2025 年印尼產出 7.9 億公噸,出口 5.14 億公噸,內銷 2.54 億公噸,約占 32%。
2026 年的比例
最低比例是以計畫產量為基準,所以會隨生產計畫變動。2026 年,該部把全國計畫量下修到約 6 億公噸,許多 IUP 持有人的額度被大幅削減。2026 年 1 月,部長表示,以此計算的 25% 不足以應付國內需求,比例將會調高。當時並未訂出新的數字,該部說仍在研議。
所以不要預設是 25%。請索取訂定當年度這項義務的部長令,以及該部指派給您所評估公司的數量。
價格上限
自 2018 年起,供公共發電使用的煤炭,每公噸價格上限一直是 70 美元。這項上限是以到貨基總熱值(GAR)6,322 kcal/kg 的基準煤為準訂定,其他品質的煤再依此調整。它是天花板,所以只有在市價高於它的時候才有約束力。煤炭參考價(Harga Batubara Acuan, HBA)與市場指數如何運作,請見煤炭定價。
水泥與肥料製造商適用另一套限價。現行數字以及哪些買家符合資格,請查閱該部的部長令。
這項上限沒有隨成本調整。2026 年 6 月,在生產商抱怨價格追不上不斷上漲的採礦成本後,部長表示將檢討 DMO 價格。許多電廠使用的中熱值煤(約 5,200 kcal/kg)也越來越難找。請確認之後是否已訂出新的價格。
罰則與 2022 年出口禁令
未達比例的生產商,可能被禁止出口,直到補足差額為止,也可能被要求就短缺的噸數繳納罰鍰或補償金。這筆紀錄會留在公司身上,所以如果您買下它的股份,就會承接賣方留下的任何短缺。
政府也曾採取更重的手段。2021 年的最後一天,由於 PLN 電廠的煤炭庫存偏低,政府宣布 2022 年 1 月禁止所有煤炭出口。禁令在 2 週內開始分階段解除,先從已履行義務的生產商開始。這起事件顯示,當電廠缺煤時,出口銷售可能在短時間內被叫停。
DMO 對礦場價格的影響
一座礦場把四分之一的煤以限價賣出,其餘賣到國外,它拿到的價格是這兩種價格的混合。如果該等級的限價遠低於同樣的煤在海外的成交價,每一公噸內銷煤都會拉低平均價格。當國際價格向上限靠攏時,差距縮小,這項義務的成本也隨之降低。
品質也很重要。電廠是為燃燒特定等級的煤而建,所以煤質適合 PLN 電廠的礦場,比較容易把內銷額度賣出去。煤質不合的礦場,可能無法達標而改付補償金,這是以另一種方式拉低它的平均價格。兩種銷售都要繳納權利金與稅款,詳見煤炭的權利金與稅負。
簽約之前
- 索取公司過去 3 年的 DMO 紀錄:內銷噸數、買家、價格,以及該部針對短缺發出的任何函件。
- 查明公司是否繳過罰鍰或補償金,或曾被禁止出口。
- 確認其煤炭的熱值、灰分、硫含量與水分,符合所供應電廠的需求。
- 閱讀國內供煤合約:噸數、價格公式、違約罰則與期限。
- 以該礦等級對應的限價,分別在內銷比例為 25% 與更高比例的情況下,試算平均價格。
DMO 紀錄只是煤炭礦區的盡職調查中整體查核的一部分。
本文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法規會變動,採取行動前請向公證人或律師確認現行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