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Thousand Rivers Partners
語言: 繁體
聯絡我們

印尼盾、出口收入與股利:資金的匯入與匯出

印尼境內交易的印尼盾規定、煤炭與棕櫚油的 2026 年出口收入規定、匯往海外股利的稅務,以及該保存的紀錄。

閱讀時間約 5 分鐘

印尼允許外國投資人把資金匯入、把利潤匯出,《投資法》對此也有明文規定。麻煩出在周邊的規定上:境內交易必須使用印尼盾,煤炭和棕櫚油出口商必須把出口收入留在境內至少 12 個月,匯往海外的股利則要課徵扣繳稅。

大部分工作都在紀錄上。資金若經由正確的帳戶匯入,並以正確的性質入帳,匯出時被追問的問題就會少得多。

匯率風險

您的資產以一種貨幣賺取收入,而您可能以另一種貨幣計算報酬。煤炭和棕櫚油參照美元市場定價,薪資、承包商和土地成本卻以印尼盾支付。房地產賺的是印尼盾。印尼盾走弱時,賺取印尼盾的資產換算成美元就會縮水,出口商在當地的成本相對於銷售額則會變小。

印尼盾的走勢,會隨商品價格,以及印尼與美國的利率差而變動,也會隨外資進出印尼債券和股票,以及印尼央行(Bank Indonesia)的政策而變動。它可能波動得很快:1997 年至 1998 年的危機期間,它對美元大幅貶值,失去了大部分價值。沒有人能告訴您它會走向何方,所以任何計畫都要用印尼盾大幅走弱和走強兩種情況來檢驗。印尼的銀行提供遠期合約和換匯交易,並且會要求查看您要避險的那筆交易。

在印尼境內以印尼盾付款

2011 年第 7 號《貨幣法》要求,在印尼境內的付款、債務清償和其他金融交易,不論現金或非現金,都必須使用印尼盾。印尼央行第 17/3/PBI/2015 號規章進一步規定,商品與服務的標價只能使用印尼盾。例外包括國際貿易、國際融資、銀行的外幣存款,以及給予海外或來自海外的贈與。

因此,在印尼的土地購買、租賃或營建合約,都以印尼盾標價和付款。出口合約可以用美元,來自海外的貸款也可以。拒絕收受印尼盾,或以其他貨幣支付現金,依《貨幣法》可能構成刑事犯罪;非現金的違規,則可能被處以交易金額 1% 的罰鍰,最高 10 億印尼盾。實務上,是把資金以外幣匯入,在印尼的銀行兌換後,再用印尼盾付款。

煤炭與棕櫚油的出口收入

天然資源出口商必須把出口收入(devisa hasil ekspor, DHE)存入印尼的銀行,並在專用帳戶中留存一段固定期間。基本規定是 2023 年第 36 號政府規章,後來已修改過兩次。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,2025 年第 8 號政府規章要求石油與天然氣以外的出口商,把 100% 的收入在境內留存 12 個月。

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,依 2026 年第 21 號政府規章,這些出口商仍須把 100% 的收入留存至少 12 個月,但帳戶必須開在國營銀行,而且留存的資金中,最多只能有 50% 兌換成印尼盾。石油與天然氣的出口商,則須留存至少 30%、為期 3 個月。在與印尼訂有協議的國家設有關係企業的出口商,可以用較寬鬆的條件,存放一部分收入。

對煤礦業者或出口型種植園來說,一整年的營收要先留在境內,才能自由動用。在計畫用出口收入發放股利或償還貸款之前,請先確認現行規定允許什麼。不遵守規定的出口商,可能被暫停提供出口服務。

煤炭和棕櫚油還有第二層規定。2026 年第 24 號政府規章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,要求這兩種產品的出口,必須透過一家國營出口公司 PT Danantara Sumberdaya Indonesia 進行。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為止,出口商仍直接向買家銷售,並向它申報。從 2027 年 1 月 1 日起,它預定成為唯一的出口商,所以要問清楚屆時生產商將如何收款、以什麼貨幣、依什麼條件。相關的徵費與權利金,見棕櫚油價格與徵費和煤炭權利金與稅負。

把利潤匯出

《投資法》(2007 年第 25 號法律)第 8 條賦予投資人以外幣轉移和匯回資本、利潤、股利、利息、貸款還款,以及出售或清算投資所得款項的權利,但須遵守申報規定並繳納稅款。關於外匯的 1999 年第 24 號法律,讓居民可以自由持有和使用外幣,只要向印尼央行申報這些活動。

依《公司法》(2007 年第 40 號法律),公司只能從為正數的保留盈餘中發放股利,而且每年都必須提撥一部分利潤作為公積,直到公積達到已發行並已繳足資本的 20%。若公司章程有規定,可以發放期中股利,但如果當年度以虧損收場,股東必須歸還。

依《所得稅法》第 26 條,支付給海外股東的股利,要課 20% 的扣繳稅。租稅協定可以降低這項稅率:印尼的許多協定訂為 10% 或 15%,少數對大額持股降到 5%。要適用協定稅率,股東必須向公司提交印尼稅務機關規定格式的居住者證明,並經其所在國的稅務機關認證,而且必須是這筆股利的實質受益人。稅務機關會嚴格查核這一點。沒有這份表格,公司就按 20% 扣繳。來自海外貸款的利息也適用 20%,許多協定把它降到 10%。

讓資金順利進出的紀錄

  • 資本要經由公司在印尼的自有銀行帳戶匯入,並保留匯款紀錄,證明資金來自契據上所載明的股東。
  • 每一筆匯入的資金,都要按其實際性質入帳:不是公證契據中的已繳足股本,就是書面協議下的股東貸款。來自海外的貸款必須向印尼央行申報。
  • 按時提交季度投資報告(LKPM),讓登記在案的投資與帳目相符,做法見設立 PT PMA。
  • 每次發放股利之前,都要備妥並存檔:經核准的帳目、股東決議、已繳納的扣繳稅款,以及租稅協定表格。
  • 超過印尼央行設定的金額,賣外幣給公司的銀行會詢問用途,所以要提供股東決議和納稅憑證。

本文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法規會變動,採取行動前請向公證人或律師確認現行規定。